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儒学动态
专家观点
项目成果
研讨动态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活动
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
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
尼山球友会·文明论坛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廉洁文化建设
球友会·文明建设
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
《孔子研究》
《中国儒学年鉴》
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

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球友会  更新时间:2024-09-20 09:41:46

 

2024年5月28日,中国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一案,华融辉受贿案对被告人白天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国际公司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控股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白天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有限原总上缴国库,经理不足部分,白天继续追缴。审宣

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天辉利用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华融辉受贿案总经理、国际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控股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有限原总总经理助理、经理董事、白天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白天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白天辉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虽然白天辉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均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综合其所犯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