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儒学动态
专家观点
项目成果
研讨动态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活动
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
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
尼山球友会·文明论坛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廉洁文化建设
球友会·文明建设
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
《孔子研究》
《中国儒学年鉴》
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

摆拍“卖惨”虚假视频引流,抓​!​

来源:球友会  更新时间:2024-10-24 03:24:49

 

近日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CCTV-1综合频道

《今日说法》栏目关注报道了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破获一起

直播“卖惨”引流虚假广告案件

沙湾分局民警

在网络巡查中敏锐捕捉到线索

发现有人在多个网络平台

公然发布虚假视频“卖惨”引流

通过深入调查

民警迅速锁定了一个以营利为目的卖惨

从事发布虚假视频引流的犯罪团伙

根据前期掌握线索

警方抓获以先某为首的团伙成员3人

▲该团伙“卖惨”视频(部分截图)

经查

犯罪嫌疑人先某等人

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账号

组织团队编造发布虚假信息

拍摄虚假“贫困”视频以及直播“卖惨”方式进行引流

帮助各平台网上店铺代销水果

收取佣金敛财

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目前

该团伙3名犯罪嫌疑人

已被乐山沙湾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抓​​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摆拍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虚假情节严重的视频,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引流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卖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抓​​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摆拍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虚假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视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引流,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卖惨;(二)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抓​​传染病防治的摆拍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三)利用广告对食品、药品作虚假宣传,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五)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

流量经济需要正当得利

公安机关依法整治“网络水军”乱象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网络公共秩序

劲吹清朗之风

让网络空间更加风清气正

素材来源四川网警